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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诉讼费承担规定是什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9-01

  当事人有诉讼请求之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然后缴纳诉讼费用之后,法院才会开庭受理案件,其中就涉及到诉讼费用的内容,当事人协议分担。主要适用于调解解决的案件。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原告负担。原告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等情形。

  一、诉讼费承担

  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依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败诉方负担。

  ②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双方当事人分担的比例。

  ③当事人协议分担。主要适用于调解解决的案件。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④原告负担。原告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

  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如果胜诉,最快当庭就可以拿到钱。否则,很难预计了。

  一、诉讼费承担

  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依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败诉方负担。

  ②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双方当事人分担的比例。

  ③当事人协议分担。主要适用于调解解决的案件。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④原告负担。原告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

  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如果胜诉,最快当庭就可以拿到钱。否则,很难预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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