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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7-21

  摘要:已经办理商标注册登记并获得商标权的商标,受法律保护,任何人或任何单位未经商标权利人的同意擅自使用其商标,属于侵权行为。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2、没有经过商标权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册商标的标识;

  3、恶意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超过商标权所有人给予的权限恶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二)没有经过注册商标的法定所有人的认可,擅自在相同产品亦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具体情况涵盖以下四种:

  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未经当事人认可采取以上行为,不管是故意或者过失,都构成了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

  (三)恶意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这类属于明知故犯型,销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知法犯法,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四)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实施的其他侵权行为

  1、恶意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提供仓库储存、物流运输、、藏匿等滋生行为的。此类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前提条件。

  2、代销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对此种行为采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3、在相同的商品上,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或者图形作为商品名称亦或商品装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误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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