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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审查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5-28

  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审查分为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的书式审查和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实质审查两部分。书式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备、书式填写是否正确、书写内容是否完整、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等。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中填写的注册人名义、商标注册号、类别等内容与商标局商标注册信息档案中的内容是否一致。

  (一)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书式审查

  商标局在进行出具商标注册证明书式审查时,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

  1、申请书应当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统一书式,并按照规定要求打字或者印刷,工整清晰,内容填写完整,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有缺页、漏项;

  2、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应当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书上的申请人的章戳或签字应与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上的章戳或签字一致。

  (二)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实质审查

  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实质审查是对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是否符合实质条件进行审查。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实质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实体权利是否存在。如果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中填写的商标注册号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1)该商标尚未核准注册;(2)处于异议、异议复审中;(3)该商标已被撤销或者注销,该申请将不予受理。

  2、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中填写的注册人名义与商标局商标注册信息档案中所记载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是否一致。

  3、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中填写的商标类别与商标局商标注册信息档案中所记载的商标注册类别是否一致。

  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经实质审查符合要求的,核准出具商标注册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不予受理。

  在办理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人的名义、注册号、类别必须与商标局档案中所记载的一致。

  2、国际注册商标申请出具商标证明填写申请书时,应当在国际注册号前加注“G”,而且每份申请书中只能填写一个类别,如果申请出具同一个国际注册商标的多个类别的商标注册证明,应当每个类别填写一份出具商标证明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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