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0018-110

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北京商标律师网>商标复审>正文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11

  摘要: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

  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

   商标注册人不服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审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

  1、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的申请人应是经商标局撤销商标的原注册人。

  2、撒销注册商标的复审不包括经争议裁定和注册不当裁定中被撤销的商标。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