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本罪的客观行为表现
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行为上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假冒商标就是使用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有以下几种情况: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本罪的主观因素
行为人主观上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认定
在商标法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均属于假冒商标行为。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但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仅仅将上述第(1)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对其他三类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能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而只能以商标违法行为处理。
(二)本罪的量刑标准
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一般处罚规定如下:
(1)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②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③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