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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7-17

  商标被抢注,《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是商标权利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法律保障,企业遇到抢注发生后可以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并采取相关措施。

  当事人在提出争议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关于时限问题。

   根据《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真正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商标法》规定了五年的申请时限,既有利于真正权利人发现商标抢注行为、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是督促当事人及时寻求法律救济,防止有关的商标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之中。

  第二,关于申请书件的提交。

  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裁定申请,其申请书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代理委托书(委托了代理人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时,应使证据材料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 应尽可能提交证据的原件或原物,如果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复印件或复制品。为了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有力的支持,当事人应尽量提交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证据,例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商标的宣传材料等等。

  一些商标投机分子,不是通过诚实经营获得合法的利润,而是企图不劳而获、空手套白狼,将他人受到消费者欢迎的、已经在市场上建立了一定知名度的商标抢先注册于自己名下,向真正的品牌创立者开出高昂的商标转让价格,进行赤裸裸地敲诈勒索。遭遇商标抢注行为,真正的商标权利人可以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协助办理商标争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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