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0018-110

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北京商标律师网>行业资讯>正文

微信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被动变主动

来源:转载   作者:法治周末  时间:2016-06-22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李含
  你每天在手机上使用频率最高的软件是什么?相信很多人的答案都是相同的——微信。
  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微信月活跃账户数达到6.5亿,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美国的人口总数、逼近整个欧洲的人口数量。
  用户数量的不断增长,让微信的影响力与日俱增;而随着公众账号、朋友圈等功能的不断完善,微信也由单纯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成长为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无时无刻不与知识产权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对于微信究竟如何保障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一直以来也是业界关注的焦点话题。
  2016年1月11日,腾讯集团在广州召开“2016微信公开课”,正式对外发布《2015年微信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首次披露微信团队2014年第四季度至2015年第三季度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的最新成效,并就2016年微信如何加强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这是国内互联网企业第一次以白皮书的形式、对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全维度的披露。而白皮书中对微信创新、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介绍,成为全文的亮点所在。
  “腾讯作为互联网企业,以白皮书的形式披露微信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和成效,在对企业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举措进行宣传的同时,也以倡导的方式,向微信用户普及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而从客观效果上看,这一做法则为立法、司法等领域,研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在微信等新型互联网应用上的适用,提供了重要素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熊琦表示。
 
  全电子化侵权投诉渠道成官方推荐
 
  无论是在公众账号上转载一篇文章,还是在个人朋友圈内传张照片,亦或是以某个品牌或公司名称来注册账号,这些在我们看来稀松平常的行为,都会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
  而一旦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作为平台的微信,以及微信的运营者——腾讯集团,在法律上负有怎样的义务与责任?
  根据白皮书介绍,微信是一款综合型的社交通讯工具;而腾讯公司作为微信的开发运营商,是法律定义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也进一步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网络用户”以其服务为工具或渠道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履行“接收通知”并且“根据通知删除、断开侵权链接、中止侵害行为”的法律义务。
  以上这些规定,就是知识产权领域通常所说的“通知-删除”义务。对于这些法定义务,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在产品问世伊始,微信即通过传统的接收书面纸质通知方式,线下收取、汇总、评估权利人的书面通知,并对涉嫌侵权的内容,做断开链接操作的方式,履行法定义务。
  而腾讯集团法务部总经理江波表示,建立有效、快捷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让权利人的权益得到维护,已经不仅仅是法律对于微信的要求,更多的是微信所承载的战略使命以及自身发展所带来的内在驱动力。在这样的理念之下,微信以法律规定的平台责任为基本点,创新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首先,从知识产权侵权投诉方式上,微信创建了全电子化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系统,对以往的书面通知渠道进行了革新。
  据介绍,微信已经建立起了全面、便捷的知识产权线上侵权投诉系统,覆盖微信公众账号和个人账号;对于微信中存在的所有涉嫌知识产权侵权的投诉,系统均可以做到投诉资料电子化、投诉进程可视化、处理时间高效化、处理结果明示化。这条渠道,也是微信官方建议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侵权投诉系统。
  其次,针对著作权保护提出的“原创声明功能”,以及打通售假举报线索与品牌权利人维权环节的“微信品牌维权平台”,是微信独创保护知识产权的另外两大看点。
 
  权利人能给自己作品打上“原创标识”
 
  “原创声明功能”自2015年1月22日正式推出。该功能当前已经向部分发布高质量信息、严格遵守运营规范且较为活跃的公众账号开放,未来会进一步扩大开放范围。
  “原创声明功能”一出现,在其上线的第一个月,全篇转载原创文章且被标注来源的文章数即突破22万,而最高的月份(2015年7月),这一数值更是逼近80万;2015年2月至2015年11月这10个月间,“原创声明功能”总计保护了515万次原创申请。
  据白皮书介绍,公众账号运营者可以通过“原创声明功能”,对其发布的文章申请原创声明、进行认证。之后,系统会与公众平台内已成功进行原创声明的文章进行智能比对,比对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对相关文章添加“原创”标识。
  当其他用户在微信公众平台转发已进行原创声明的文章时,系统会自动为他人转发的文章注明原创出处,保护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原创声明功能”能够让微信公众账号的运营者,在后台管理页面了解相似文章的发布情况,并被赋予快捷举报的能力——对于确属抄袭的文章点击举报后,将交由微信进行快速处理,处理周期缩短至24小时。
  此外,微信公众账号的运营者,在对文章成功使用“原创声明功能”后,可以选择“允许转载”或者“禁止转载”,对其文章的传播方式,拥有了更大的控制权。
  而随着2015年11月18日,微信公众平台内测图片原创声明功能,原创声明的范围由文字作品进一步扩大到图片作品。这就意味着,除了文章作者以外,漫画、摄影等图片创作者,也可以对自己的图片作品进行原创声明和管理,并可查看图片作品被其他公众账号使用情况及快速举报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
  不过,“原创声明功能”想要发挥良好作用,如何界定作品符合原创要求,是一大难题。
  微信事业群开放平台基础部基础产品中心总监黄天晴解释,微信公众账号所发布的内容要申请原创的话,需要其中所有的元素都符合原创要求:“比如一篇文章要是有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内容,微信会首先识别相关文字是否原创。超过300字的文章,可以依据相关文字的独创性,对文章申请原创;而不足300字的文章,则还要结合图片、音乐、视频等所有元素的原创性来认定,某一个元素不符合要求都不行。”
  对于文章是否符合原创要求,微信有着严格的规范:对于抄袭的文章、法律规定不予保护的作品、大幅引用他人文章内容或者整合的作品、营销性质的内容,非独家授权的文章,以及色情低俗内容、暴力内容、不实信息等内容,其他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微信相关协议、规范的内容,都无法获得“原创”标识。
  微信公众账号原创声明功能的意义,在熊琦看来,主要有两点:“第一是权利的宣示,意味着公众账号运营者拥有其发布作品的著作权;第二是权利的监察,意味着微信公众账号运营者承认已审查内容来源,如果未来出现侵权后果,不得以不知情为由规避责任。”
 
  “品牌维权平台”接入打假合作商家
 
  微信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另一大创新,则是在商标权领域,在一般的商标侵权投诉渠道外,上线微信品牌维权平台,引入知名品牌的商标权人与微信合作,共同鉴假打假。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微信曾对用户通过微信客户端“举报”入口所提交的侵权举报进行数据分析,发现部分举报与商品售假侵权相关,但由于有关交易过程并非发生在微信平台上,微信无法掌握其完整数据核实售假的事实。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所有社交工具所共同面临的。从传统的电话、短信营销,到如今利用邮件、微博、微信等进行推广,本质上都是一种没有形成闭环的交易,难以做到有效监管。而对于这些交易中涉及的侵犯商标权问题,并不是作为平台的微信,能够独立解决的。
  “利用微信这样的社交软件进行的售假交易行为,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隐蔽性强的特点,商标侵权损失不易计算,保全证据难。”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宏刚介绍。
  而微信开发、上线的微信品牌维权平台,是将用户举报的售假信息与具有鉴假能力的商标权人有效对接的假货打击媒介。
  根据白皮书的介绍,微信日常通过后台系统,对用户提交的假货举报信息进行分类汇总,成功接入该平台的品牌方(即商标权利人)可以获得微信推送的与该品牌相关的假货举报信息。
  品牌方通过其专业的鉴别能力鉴别,核实有关举报是否属实,并通过品牌维权平台反馈给微信,微信根据品牌方反馈对售假账号执行处罚,并将结果通知用户和品牌方。
  “就微信而言,作为即时通讯工具和信息发布平台,对于侵权人恶意把微信作为侵权工具的行为难以准确鉴别;对用户而言,因为并非商标专用权人,发现疑似侵权行为难以通过一般侵权投诉渠道进行投诉,即使投诉也要面临较为繁琐的步骤,成本较高;对于品牌方而言,在发现侵权行为的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腾讯法务部该负责人表示,“平台另辟蹊径,利用自身平台优势,将用户与品牌方连接,打通假货打击的各个环节,实现维权双赢共利的效果。”
  江波介绍,微信品牌维权平台自2015年7月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推送至品牌方涉嫌售假举报1.7万余例,经品牌方专业鉴定后处理7400余例,封禁了7000余个售假微信账号。
  “截至目前,加入微信品牌维权平台的商标权人已经达到了44个,涉及商标100余个,如路易威登、香奈儿等国际知名品牌,都是微信打击售假的合作方。”江波在发布白皮书时表示。
  对于微信通过品牌维权平台、联合接入平台的品牌方打击微信上存在的售假行为,梁宏刚认为,这是微信的一种积极探索。
  “不过如何将维权的合作方拓展到更多品牌,以及对于海外代购的行为如何认定是否存在售假、侵犯权利人的商标权,也是微信在打击售假、侵犯商标权的问题上,未来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梁宏刚说。
 

“把知识产权投诉处理效率再提高些”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李含
  微信发展到今日,影响力究竟有多大?从此次“微信公开课PRO”举办前一天发生的小插曲上,就可见一斑。
  1月10日,一条名叫“我和微信的故事”的链接,在微信用户之间疯狂传播开来。这条链接本是为了微信公开课签到而发出内测版本,没想到一些参与人员将它传播到朋友圈后,产生了蝴蝶效应,导致访问链接量陡增、服务器几乎瘫痪,链接网页访问缓慢甚至无法打开。
  戏剧性的一幕就此发生——有人造谣这条由微信官方推出的链接有病毒,点开之后会导致支付宝账号被盗、资金被转走。很多人在无法打开链接的情况下,疑虑窦生,最终导致上百万用户解绑了微信支付的银行卡。
  由此可以看出,这就是月活跃账户数达到6.5亿的微信,在传播内容上所拥有的巨大影响力。而回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上来,如果有人利用微信传播盗版内容、售卖假冒商品,将会造成怎样的侵权结果?答案可想而知。
  “随着微信的快速发展,以及微信用户的快速增加,作为公司的法务部门,我们就想,是不是可以多做一些对维护微信生态繁荣有利的事情、多做一些有利于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事情、多构思一些能够更有效率地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方法,把我们的知识产权投诉处理效率再提高一些。”1月11日,腾讯法务部总经理江波在公开课上表示。
  江波介绍,基于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要求,以及腾讯公司一贯以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策略的考虑,腾讯法务部针对微信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两个基本原则: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相结合,事先防范和事后救济相结合。
  “从国家的法律规定上来说,微信是一款即时的通讯工具,腾讯扮演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遵守‘通知-删除’的避风港原则,就已经履行了我们的义务。”但江波认为,仅仅做到法律的要求还远远不够,在被动保护、事后救济的基础之上,主动保护、事先防范的提出,才能更好地保护权利人、净化整个微信生态的环境。
  在该原则的指导下,微信的知识产权保护设立了四大措施,包括全电子化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系统、公众账号原创声明功能、微信品牌维权平台以及公众平台认证账号名称命名规则,其中公众账号原创声明功能、微信品牌维权平台,更是结合微信的实际情况,独创的特色保护举措。
  “尽管如此,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进一步完善线上侵权投诉流程,扩大原创保护范围,继续扩大品牌维权平台接入品牌方的范围,将是微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未来方向。”江波说。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