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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撤销的原因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16

第一种情况:商标注册人擅自变更

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例如:注册商标为“五斗米”,而实际使用为“五抖米”;注册人(公司)名义或地址经工商局批准变更后没有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等情况,限期不改,注册商标可能被商标局撤销。

第二种情况: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使用不当

1、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

例如:aspirin (阿司匹林)最早是拜耳公司的止痛药品牌,但在使用中发生了退化,被大家认为是一种商品的通用名称。

2、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

例如:商标局于2013年11月21日作出《关于第3985001号“XUANXUAN FOOD宣宣”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内容大致为: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对第3985001号“XUANXUAN FOOD宣宣”的撤销申请,由于该商标注册人限期没有提交在核准注册后3年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决定撤销该商标,并予公告;原第3985001号《商标注册证》作废。

     综上,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所记载的内容使用,如有变更,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也要避免因宣传使用不当致使商标被淡化、被通用名称化,并且对他人的不当使用行为,及时通过合法手段予以制止;同时保存好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如有他人对注册商标提出撤三申请,及时向商标局提交,以便保护好自己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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