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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普通使用许可是什么呢?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6-30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可能单从字面上的意思来看不是特别能够理解什么是普通使用许可。为此,小编整理了下面文章,希望能够为不够理解的网友们解惑,欢迎前来阅读、参考。

  普通许可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内容。

商标

  1、普通许可这种许可方式多适用于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或者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的条件下,许可人可以多选择几个被许可人,而每个许可证的售价相对较低,因而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

  2、对被许可人来说其获得的商标使用权是非排他性的,因此如果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被第三人擅自使用,被许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者起诉,而只能将有关情况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

  3、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时,普通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的权利地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由此可见,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具有独立的诉权。在发生商标侵权案件时,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自行提起诉讼,而应向商标注册人说明情况,由商标注册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取得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也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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