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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销有哪些问题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29

  我们都知道,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注销注册商标即接受申请人申请后,商标局通过法定程序使被申请商标专用权不再存续。商标注销有何办理途径以及哪些注意事项呢?小编整理了下面文章,欢迎前来阅读、参考。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自动放弃商标权,商标依法被注销。通常有以下三中情况:1.商标注册人由于改变商品的名称、标记或其他多种原因不再使用该注册商标,并向商标注册机关提出自愿放弃该商标的专用权;2.注册商际有效期满至宽展期(6个月)已过均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续展申请被驳回的;3.因企业关闭或继承人死亡,在法定时间内无人要求继承的。

  办理途径

  注册人死亡/终止后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商标注册人是自然人的,申请人应提交自然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该自然人死亡注销户籍的证明;自然人下落不明的,申请人应提供法院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法律文书。

  (2)商标注册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法人或公司法人的,申请人应提交该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该企业注销证明(包括该企业的注销证明、注销公告和注销档案材料)。

  (3)商标注册人是其他法人或组织的,申请人应提交该法人或组织原登记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材料;或批准设立该法人或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法人或组织已经撤销或注销的证明材料;

  (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能够证明注册人死亡或终止的其他证据材料。上述证据材料应当提供原件,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并由保存原件的单位签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

  3、仅适用于注册商标,不需缴纳费用。

  4、申请人仅提供注册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据的,不视为注册人已经终止。

  5、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商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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